宝山区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 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 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态势,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宝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宝山区卫生局现就宝山区关于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二、严禁实施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避免非正常终止妊娠。

三、为保护母婴健康,确立罗店医院为流动人口孕产妇平产分娩点,为其提供廉价诊疗服务。

四、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凡举报发生在宝山辖区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一经查实,宝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给予奖励2000元。

五、举报点和举报电话

举报点:宝山区各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

举报电话:

宝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56166714

宝山区卫监所:33796341

特此通告

宝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宝山区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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